揭弊者保護專區 勇敢揭弊,安心有保障!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》正式施行! 我國首部揭弊保護專法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》已於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!本法專為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打造,建立完善的受理程序與保護機制,鼓勵全民共同監督、查緝重大不法,促進廉能社會。 • 法規三大特色: 一、保護從優,處罰從重: 其他法律如有更為有利於揭弊者之保護規定,從其規定;有較重處罰者亦從其規定。 二、組成揭弊者保護委員會: 由法務部辦組成專責的「揭弊者保護委員會」,提供諮詢與扶助。 三、涵蓋泛公部門: 適用對象涵蓋政府機關(構)、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、團體或機構。 • 核心保護機制: 完整落實「3保1減1金」,讓揭弊者無後顧之憂。 一、工作保障: 嚴禁解職、降調、減薪等不利人事措施;違反者約定無效,並應回復原狀或給予賠償與補償。 二、身分保密: 承辦人員負有保密義務,提供個資遮隱、代號簽名及適當隔離措施(如蒙面、變聲、視訊等)。 三、人身保護: 揭弊者及其密切關係人,得準用《證人保護法》相關人身安全保護措施。 四、責任減免措施: (一)洩密免責: 揭弊內容若涉及應保密事項,依法不負洩密之民事、刑事、行政及職業倫理懲戒責任。 (二)共犯減刑: 共犯參與揭弊並配合調查,符合條件者得依法減輕或免除其刑。 五、揭弊獎金: 因揭弊而查獲不法者給予獎金,數額不得低於罰鍰、罰金、沒收財物或利益總額的10%。 勇敢揭弊,安心有保障,臺北市檢舉獎金加碼,起訴即可領獎金,最高獎金200萬元,廉政檢舉專線:1999轉1743(一起肅貪),臺北市政府政風處關心您。 • 延伸資源: ✔ 歡迎至法務部廉政署「揭弊者保護專區」,了解更多揭弊程序及揭弊者相關權益保障事項。 ✔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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