﻿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utf-8"?><rss version="2.0" xmlns:dc="http://purl.org/dc/elements/1.1/" d1p1:xsi="http://www.gov.tw/schema/RSS20.xsd" xmlns:d1p1="schemaLocation"><channel><title>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隱私權與資安政策說明</title><link>https://slhr.gov.taipei/News.aspx?n=9FE42DEC403F73E6&amp;sms=90F6EDBE1330721A</link><language>zh-Hant-TW</language><copyright>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</copyright><item><title><![CDATA[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]]></title><link>https://slhr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9FE42DEC403F73E6&amp;s=8936BF0B37B28F0D</link>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</p><p id="isPasted">一、授權方式及範圍</p><p>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，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，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，採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1版發布，以無償、非專屬、得由使用者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，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，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，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（簡稱加值衍生物），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，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；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。</p><p>二、相關事項說明</p><p>（一） 本宣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，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（包括但不限於專利、商標、及機關標誌之提供）。</p><p>（二）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、處理，及利用，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，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。</p><p>（三） 部分的影音、圖像、樂譜、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，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，不在本宣告所及範圍，其後續使用應另經機關同意。</p><p>三、應注意尊重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（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）。</p><p>四、使用本宣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，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，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，且得被依法歸責，使用者須自負民事、刑事上之法律責任。</p><p>五、本網站之宣告，並不授與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、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。</p><p>&nbsp;</p><p>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<br>一、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(以下簡稱本所)尊重他人著作權，並依「著作權聲明」及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保護著作權，任何人士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。</p><p>二、如果您（著作權人、製版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）認為本所網站的內容侵害您的權利或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，本所將依下列程序處理：</p><p>（一）通知本所請您填寫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（掃瞄成電子檔）至本所，恕不接受電子簽章。</p><p>（二）先行移除如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無須補正（詳參通知補正），依您所提供的資料本所初步研判內容有侵權或違法之虞時，本所將先行從網站上移除內容，但會保留及封存移除時的相關資料（著作權法第90條之10）。</p><p>（三）轉知涉有侵權之使用者（以下簡稱使用者）本所將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（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傳真）轉知使用者，請他（她）與您聯繫及溝通解決爭議（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2項）。</p><p>（四）使用者異議如果使用者認為沒有侵害著作權情事，將填寫「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」送本所，如無須補正（詳參通知補正），本所會將異議內容及聯絡資料（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）轉送給您，您必須在接獲本所通知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使用者訴訟的證明（含報案三聯單），否則本所將於通知您的次日起14個工作日後依使用者要求重新上傳（著作權法第90條之9）。</p><p>三、其他注意事項：</p><p>（一）受委任提出侵害或異議通知如受委任提出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或「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」，代理人應同時聲明其已受當事人（著作權人、製版權人、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或使用者）委託，並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。</p><p>（二）通知補正</p><ol><li>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或「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」內容若有不完整，本所將於接到通知書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補正。</li><li>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於接到通知補正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，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，視為未提出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或「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」。</li><li>不合格式之通知或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，不得作為本所知悉侵權情事之依據。</li></ol><p>（三）3次侵權終止服務使用者若有3次涉及侵權情事，本所將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（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1項第2款）。</p><p>（四）個人資料保護本所重視個人資料保護，處理著作權侵權過程中，除聯絡資料（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傳真）外，本所不會提供您其他足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，如您欲取得該項資料，您須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，本所將依前開單位來函配合提供。</p><p>（五）本所聯絡方式</p><blockquote dir="ltr" style="MARGIN-RIGHT: 0px;"><p>Email信箱：web02420@gov.taipei</p><p>電話：(02)28803252</p><p>傳真：(02)28804227</p><p>地址：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</p></blockquote><ul><li><a href="https://www-ws.gov.taipei/Download.ashx?u=LzAwMS9VcGxvYWQvNDI3L3JlbGZpbGUvMjExNjkvMzQwMzI0MS82ZWJlYjY4OS0wOGM5LTQ0MzAtYmJmMi1jMmY0OTI2MDg4MWIub2R0&n=6JGX5L2c5qyK5L615a6z55Ww6K2w6YCa55%2bl5pu4Lm9kdA%3d%3d&icon=..odt" TARGET="_blank" title="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">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.odt</a></li><li><a href="https://www-ws.gov.taipei/Download.ashx?u=LzAwMS9VcGxvYWQvNDI3L3JlbGZpbGUvMjExNjkvMzQwMzI0MS9kODkwNWEwNC0wMWU2LTQxNzMtOGZmZi1mNTVjOWFhODQ1YjEub2R0&n=6JGX5L2c5qyK5L615a6z6YCa55%2bl5pu4Lm9kdA%3d%3d&icon=..odt" TARGET="_blank" title="著作權侵害通知書">著作權侵害通知書.odt</a></li></ul>]]></description><pubDate>Wed, 12 May 2010 16:00:00 GMT</pubDate></item><item><title><![CDATA[客服信箱]]></title><link>https://slhr.gov.taipei//mailto:web02420@mail.taipei.gov.tw</link><description><![CDATA[]]></description><pubDate>Mon, 24 Nov 2008 16:00:00 GMT</pubDate></item><item><title><![CDATA[網站安全政策]]></title><link>https://slhr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9FE42DEC403F73E6&amp;s=F6F94E8AB9461E67</link><description><![CDATA[一、網站安全政策宣告的適用範圍 以下的網站安全政策宣告，適用於您在使用「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」網站服務時，所瀏覽、閱讀、下載之各項資訊內容、資料電子檔案、報表等運用與保護。<br />二、網站安全及保護方式 本所裝設有防火牆、入侵偵測系統、防毒系統及其他相關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，以防止網路非法入侵、破壞或資料竊取，任何儲存於本所網站上之資料，亦會受到完善保護，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及本網站資訊內容之安全。<br />三、本網站傳送資訊或電子郵件之政策 本網站傳送有關網站內容變更等資料之電子郵件給您，本網站會在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本所發送。當您傳送電子郵件給本所時，請注意本網站並未對電子郵件加密，若您的郵件中包含敏感資訊（如您的身分證字號等），應考量以掛號郵寄等，替代使用電子郵件之方式。<br />四、自我保護措施 請妥善保管您的任何個人資料、密碼等資料，切勿將個人資料，尤其是密碼提供給任何第三人，以保障您的權益。<br />五、資訊安全政策宣告之諮詢 如果您對本所網站的網站安全政策宣告有任何疑問，歡迎來電：02-28803252 或e-mail與我們聯絡。]]></description><pubDate>Mon, 24 Nov 2008 16:00:00 GMT</pubDate></item><item><title><![CDATA[隱私權政策]]></title><link>https://slhr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9FE42DEC403F73E6&amp;s=2D126E30D73872BA</link><description><![CDATA[隱私權保護政策<br /><br />親愛的市民朋友，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(以下簡稱本所)網站非常重視並尊重您的隱私權。為了幫助您瞭解本所網站如何收集、應用及保護您的個人資訊，請詳細閱讀以下本所網站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，本政策將幫助您了解，在您使用本所網站以及其延伸服務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，我們收集、運用及保護網友個人資料的政策與原則。<br /><br />適用範圍<br />以下的隱私權保護政策，適用於您在本所網站以及其延伸服務網站（以https://slhr.gov.taipei/網域為原則）活動時，所涉及的個人資料收集、運用與保護。但不適用於經由本所網站搜尋連結之其他網站，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活動時，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，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。<br /><br />個人資料收集方式<br />我們會透過以下幾種管道收集網友個人資料： 線上活動及網路問卷調查：當您參加本所網站線上活動或網路問卷調查時，可能會請您提供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電子信箱及住址等個人資訊，有些活動可能會限制須加入網路市民才能參加。您也可能因為本所網站的廣告宣導頻道之超連結，而參與其他網站或機構主辦的抽獎、競賽或行銷活動，對於您主動提供的個人資訊，這些機構或連結網站各有其個別的隱私權保護政策，其資料處理措施不適用本所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，我們無法負擔任何連帶責任。<br /><br />一般瀏覽：本所網站會保留網友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，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(LOG)，包括連線設備IP位址、使用時間、使用的瀏覽器、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。本所網站會對個別連線者的瀏覽器予以標示，歸納使用者瀏覽器在本所網站內部所瀏覽的網頁，除非您願意告知您的個人資料，否則本所網站不會，也無法將此項記錄和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對應。<br />其他：除了您主動於網站登錄提供個人資料外，您可能在本所網站的討論區等單元，主動提供個人資料如電子郵件，姓名等。這種形式的資料提供，不在本所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的範圍以內。此外，如果您寫信與本所聯繫或是透過其他管道向我們反應意見，我們也會保存此項通訊及處理紀錄。<br /><br />個人資料的運用方式<br />本所網站不會出售、出租或任意交換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。<br />資訊安全保護措施<br />由於網際網路資料的傳輸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安全，儘管本所網站努力保護網友的個人資料安全，保障資料傳送的安全性。由於資料傳輸過程牽涉您上網環境保全之良窳，我們並無法確信或保證網友傳送或接收本所網站資料的安全，網友須注意並承擔網路資料傳輸之風險。<br />網友基於個人意願在網站透露的各種個人資料，可能會被他人收集和使用，如果您擔心這些困擾，您可以不用輸入這些資料。如果您在網路上公布可被他人讀取的個人資料時，可能會收到其他團體主動提供的廣告或垃圾郵件。請您諒解此部分所造成的後果均非本所網站所能控制範圍，我們也無法負擔任何責任。<br /><br />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修訂<br />本所網站會不定時修訂本項政策，以符合最新之隱私權保護規範。當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做較大幅度修改時，我們會在網頁上張貼告示，通知您相關事項。<br /><br />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諮詢<br />如果您對於我們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或是有個人資料收集、運用、更新等問題，<br />歡迎來電：(02)2880-3252 與我們聯絡。<br />&nbsp;]]></description><pubDate>Mon, 24 Nov 2008 16:00:00 GMT</pubDate></item></channel></rss>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