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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民政局,為本府二級機關,置主任、秘書,下設3課、主計機構、人事機構,組織架構圖如下:

組織編制圖所本部 所本部 戶籍登記課 戶籍資料課 行政庶務課 主計機構 人事機構

一、所本部包含主任、秘書。

本所各單位職掌如下:

一、戶籍登記課:戶籍登記、戶口普查、戶口校正、戶籍巡迴查對、國籍之得喪、更改姓名、戶口名簿核發、選舉造冊及其他不屬各課掌理事項。

二、戶籍資料課:街路命名、編釘門牌、印鑑登記與證明、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除戶資料保管與核發證明、國民身分證核發、學齡兒童造冊、戶籍通報及戶籍統計等事項。

三、 行政庶務課:文書收發、印信、庶務、出納、研考及檔案管理事項。

四、 主計機構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
五、人事機構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