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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防止國民身分證遺失遭冒用,可利用以下方式辨理掛失(撤銷掛失)國民身分證。

  1. 本人親自向任何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(撤銷掛失)國民身分證,本所國民身分證掛失(撤銷掛失)電話:02-28803252分機212。
  2. 以電話聯繫內政部戶政司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,受理電話專線為1996內政部服務熱線;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-2-7750-5096。
  3. 「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」網站之國民身分證專區點選「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」(使用自然人憑證)項目,提供24小時網路以自然人憑證申辦掛失及撤銷掛失服務。
  4. 「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」網站之國民身分證專區點選「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」(免自然人憑證)項目,提供24小時網路免用自然人憑證申辦掛失及撤銷掛失服務。
  5. 當事人如在國外,可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,委託書需經我駐外館處驗證。